不完全竞争基本原理
不完全竞争理论(Theory of Incomplete Competition)是分析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国际贸易方向和结果的理论。
现实的经济社会中不完全竞争现象,例如石油输出国组织及发展中国家维持其初级产品价格稳定而成立的商品协定,普遍存在,有些商品的国际贸易则是因不完全竞争而产生的。
如果贸易前,本国存在寡头的不完全竞争,贸易后,准许进口或准许本国寡头出口,皆使本国寡头面对国外生产者的竞争。
一般情况下,国际贸易会打破国内市场的寡头垄断而形成一种国际完全竞争的局面。
不完全竞争分为 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寡头垄断(oligopoly)和 完全垄断(perfect monopoly)三种。完全竞争与 完全垄断是两种极端情形,实际中极为少见,仅仅是理论上的抽象,就如同“真空”一样。
同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是 垄断竞争, 微观经济学对此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垄断竞争理论强调 产品差别,制造产品差别是厂商竞争的重要手段。 产品差别越大,垄断程度越高,厂商在市场上就越处于有利地位。
但制造 产品差别会提高产品的成本,因此必须研究垄断与竞争的关系问题,以使厂商能够取得最大利润。
产品差别与无限维经济相联系,如果把同行业的产品无限细分加以区别,那么就得到无限维商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