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blamed与be to blame区别
be to blame和be blamed for的区别为:意思不同、用法不同、侧重点不同。
一、意思不同
1、be to blame:对某事应负责任的,应受责备的。
2、be blamed for:被指责为。
二、用法不同
1、be to blame:基本意思是对于不端行为、过失、罪过等的“责备”,有时含斥责挑剔的意味,故也可译为“责怪”“责难”。blame可用作不及物动词,也可用作及物动词。
2、be blamed for:基本意思是对做错的事或过失应负的责任。也可指对做错事的批评,非难或指责某人。blame是不可数名词,没有复数形式。blame表示“责备”,不一定是责备的行为,可以是“在心理上责备某人”,而那个人却不知道你在责备他。
三、侧重点不同
1、be to blame:(是)某种不良后果的原因。
2、be blamed for:注重体现应受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