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调整后民用电价是多少
2023年6月1日起,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分时电价分为峰段、平段、谷段,
谷段为00:00-08:00,电价降低每度0.18元;
平段为08:00-11:00,17:00-20:00,22:00-24:00,电价不变;
峰段为11:00-17:00,20:00-22:00,电价提高每度0.10元。
1.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0度(含)以内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2元/千瓦时,1-10千伏0.51元/千瓦时
2.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1度-4800度(含)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7元/千瓦时,1-10千伏0.56元/千瓦时
3.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4801度(含)以上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82元/千瓦时,1-10千伏0.81元/千瓦时
4.居民合表用户
收费标准:不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3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
5.趸售居民生活用电
收费标准:不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3340元/千瓦时,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