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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调整后民用电价是多少

2023年6月1日起,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分时电价分为峰段、平段、谷段,

谷段为00:00-08:00,电价降低每度0.18元;

平段为08:00-11:00,17:00-20:00,22:00-24:00,电价不变;

峰段为11:00-17:00,20:00-22:00,电价提高每度0.10元。

1.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0度(含)以内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2元/千瓦时,1-10千伏0.51元/千瓦时

2.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1度-4800度(含)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7元/千瓦时,1-10千伏0.56元/千瓦时

3.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4801度(含)以上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82元/千瓦时,1-10千伏0.81元/千瓦时

4.居民合表用户

收费标准:不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3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

5.趸售居民生活用电

收费标准:不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3340元/千瓦时,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