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新华书店龙卡信用卡
建行新华书店龙卡是建设银行与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行的联名信用卡。新华书店卡提现额度为信用额度的30%,消费1元积1分,积分长期有效。卡片到期后,继续办卡,积分可继续使用。
新百龙卡年费
金卡160元;
普卡80元。
首年免费,刷卡满3次免次年年费。
新百龙卡积分
积分方式:消费1元积 1分; 取现1元积 1分;消费美元1元积7分
新华书店卡会员功能
1.积分累计规则:持卡会员在四大书城购买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满1元积1分,不足1元不积分。持卡人如退货,按照新华书店各门店相关规定办理,扣除相应积分并退回赠品或礼券。
2.积分回馈:会员积分回馈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5日,按自然年积分的1%计算全年的回馈金额,回馈金额不享受折上折。
3.积分优惠标准:按公历年累计积分,持卡人当年购书消费累计积分决定其下一年享受的优惠折扣。办卡当年享受折扣标准,视卡内总积分而定。每年底卡内积分自动清零,次年重新累计积分。具体优惠标准如下:
(1)年度积分在1-499分,可享受9.5折优惠;
(2)年积分在500-999分,可享受9折优惠;
(3)年积分在1000-1999分,可享受8.8折优惠;
(4)年积分在2000分(含)以上,可享受8.5折优惠;
(5)购买原版进口图书可享受9.5折优惠;
(6)购买特例商品只可积分不享受打折优惠,购买非图书音像商品不积分及享受折扣优惠;
(7)如遇店内其它优惠活动,持卡会员消费不享受折上折,可取最优惠折扣方式或以店内明示为准。
新华书店卡年费
主卡年费160元;
附属卡年费80元。
首年免年费,刷卡满3次免次年年费。
新华书店卡申请条件
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主卡,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申领附属卡。每张主卡最多可申请三张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