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认定标准
自贡市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认定标准
中新经纬1月18日电 1月18日,自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放宽住房套数确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确定标准。
具体来说,《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健康发展,服务人才强市战略,支持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存户宜居。经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调整以下政策。
一是放宽住房数量确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完成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有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办完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贷款记录以信用报告为准。另外,是三套房,不许贷款。
二是取消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相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三是对持有天府英才A、B、C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据悉,调整政策自2022年1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据介绍,政策实施中纯公积金贷款无视征信,普通商品房贷款的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贷款的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收款时间。原政策与此相抵触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如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规定将相应调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闫跃进表示,此次自贡取消了此前实施的认房认贷政策纯公积金贷款无视征信,明确修改为只认贷不认房的标准。根据自贡以往的旧政策,首套房的认定必须满足“无房无贷”,即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商业贷款未结清。按照目前的新政策,首套只需满足“免贷”要求即可。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房子,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没有未偿还的商业贷款,都可以作为首套房进行。类似的规定明显降低了门槛,允许更多购房者按首套房比例认购。(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