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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乌海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与单位预先约定期限,一般到期才能支取的存款。

业务特点:

定期存款具有稳定性与效益性,存款者具有到期提取存款的权利,银行具有到期付款的义务,存款利率较高,起存金额为一万元,多存不限。

存款档次及利率:

定期存款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存期限内按存入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不同期限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实行利随本清计息办法。

办理程序:

您申请办理定期存款,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经银行审核无误后,为您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存款到期日,您持已盖有银行预留印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填写完整的进账单交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则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按原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如发生遗失,不予以办理挂失手续,定期存款到期后,您凭加盖公章的证明和银行预留印鉴到开户行办理支取手续,证明中应对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各要素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证实书号码、存入日期、户名、账号、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