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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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银行是由南昌市地方财政发起设立,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8年8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82亿元,南昌市财政局为靠前大股东。现有异地分(支)行9家,南昌地区一级支行16个,营业网点77个,员工2000余人。
南昌银行自成立以来,在“厚德立行,创新致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创立精品,创造价值”的企业使命指引下,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以提高盈利水平和市场份额为目标,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手段,以优化资产结构为中心,坚持“特色经营,品牌制胜”的经营理念,依托科技创新,狠抓内部管理,走上了一条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之路。10多年来,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秉承“服务思源,客户为本”的服务宗旨,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个私民营企业发展,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撑力量。南昌银行竭力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积极响应***号召,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4月,在“亚洲金融合作联盟”成立大会上,成为首批会员单位。2010年在全国100家最大商业银行排名中连续二年进入前50强,位列第43位;在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上升34位,排名第639位。被中国银监会授予“201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是 “江西省最具社会责任感杰出企业”。“及时贷”、“创业轻松贷”等产品分别被中国银监会授予“201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和“2011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称号。“及时贷”产品还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2010年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是江西省银行业内小企业信贷产品中较早多次获得殊荣的产品。目前有60个集体获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其中省级9家,标准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