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不能超过多少层 县城住房不能超过多少层
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得超过18层。住建部发布通知,就《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到,限制县城住宅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比例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房屋最多不超过18层。既要防止高密度、高强度的重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的无序蔓延。县城入口密度应控制在每万公里0.6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应控制在0.6至0.8。县城的建设应当融入自然,符合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填河填湖,不破坏原有景观环境,保持景观文脉和自然风貌。保护河湖缓冲带和河流自然弯曲,不得以风雨廊桥为名开发建设房屋。县城建设应坚持系统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县城建设的安全底线要求。县城新建建筑应建在安全适宜的区域,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和自然灾害易发区,彰显防灾安全。 (1)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县城建设应坚持系统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县城建设的安全底线要求。县城新建建筑物应建在安全适宜的地区,避开地震断层、洪水、滑坡、泥石流、采空区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并展示防灾的安全性。加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建设,畅通行洪渠道,留足蓄滞洪空间,完善非工程措施体系,提高洪水风险防控能力。(2)控制县城建设的密度和强度。县城建设要密集,错落有致,合理布局。既要防止高密度、高强度的盲目发展,又要防止摊大饼式的无序蔓延。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至1万人,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应控制在0.6至0.8。(3)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民用建筑的高度应当与灭火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房屋最多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住宅的,应当经过严格、充分的论证,并保证消防应急和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将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和平面设计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要求。(4)县城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县城的建设应当融入自然,符合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填河填湖,不破坏原有景观环境,保持景观文脉和自然风貌。保护河湖缓冲带和河流自然弯曲,不得以风雨廊桥为名开发建设房屋。县城的绿化美化主要采用乡土植物,实现县城风貌与周边景观、林、田、湖、草、沙自然生态系统、农林牧景观的有机融合。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推进县城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建设。(5)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