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计算器,房屋租赁税费计算器
1,房屋租赁税费计算器
需找到原来*****计算差额,根据*****、契税票等后按如下计算: 1、测绘费2.04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3%,买方; 4、所得税差额20%,卖方; 5、交易费10/平方,买方; 6、工本费55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其他营业税差额5.6%,卖方。
房屋租赁税收新政策2016,房屋租赁税计算方法。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个人所得税;其他地税附加费(各地不同)。
2,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如果没有社保等,工资应该是4666.67.。4666.67扣除3500扣除额,=1166.67*3%=45
个税管家app可以,注册账号并登录,点击个税计算,选择所需的11项计算类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年终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啊等等,计算方式并不一样,主要根据税率表进行计算,。我们只需要输入相应的金额就能计算了。
你好:税前工资12000元;五险为:12000*11%=1320元。公积金12000*7%=840元。税前工资为:12000-1320-840=9840免税额为:3500元纳税工资为:9840-3500=6340元。适合税率:20%;扣除数555.纳税额:6340*20%-555=713元税后工资9840-713=9127元。因此个人最后实得9127元。
35/3%=1166.671166.67+3500=4666.67
3,工资扣税计算器
3500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4000
4,卖房子税费计算器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较早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较早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较早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注:是按照评估价格计算
5,2019个税怎么算专项扣除怎么算哪个个税计算器最好用 问
用过“瑞人云”个税计算器,操作简单,能计算申请了专项扣除后的个数。
个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每一项的扣除标准是不一样的。
我们先来看看,每个月个税计算方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个税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五险一金中,个人只缴纳三险一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单位按照比例缴纳,个人不用掏钱)所以工资个税不仅与工资有关,还与纳税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有关。从个税计算公式中,我们就能够直观的看出来,税抵扣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这些费用都扣除之后再纳税。例如小明在北京没有住房,租房居住,所以满足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标准1500元/月的定额扣除,可以享受每个月1500元或者每年18000元的附加扣除,这样一来,工资收入扣的税少了,到手的钱自然就又多了。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 新个税计算方法例子及公式 一、税法规定 在新个税制度下,个税算法和之前真的不一样了。以前是每月单独计算个税,而2019年起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还是每月算一次缴一次,不同的是算法由根据单月数据算,修改为按累计数据计算。具体公式为: 本月应扣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份数 预扣税率表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2、继续教育(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3)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3、大病医疗(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1)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4、住房贷款利息(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5、住房租金(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a、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b、除靠前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3)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6、赡养老人(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