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规则-创业板退市标准-
创业板退市规则是指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满足某些条件时,根据相关规定被深交所要求退市的规则。
一、创业板退市标准
1. 连续三个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或连续三个季度实现净利润为负;
2. 连续一年内实现净资产为负;
3.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公司净资产余额小于公司总股本的总和;
4. 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1元人民币;
5. 公司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的50%以下;
6.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季度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0%以下;
7.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两年以上为负;
8.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三年以上为负;
9. 公司发行股份质押融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超过50%,且质押融资余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超过50%;
10. 公司发行股份质押融资余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超过100%;
11.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 公司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13. 公司存在欺诈性行为;
14. 公司存在恶意虚假陈述行为;
15. 公司存在操纵市场行为;
16. 公司存在其它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
17. 其他经深交所认为应当退市的情形。
二、创业板退市程序
1. 创业板上市公司被深交所确定为退市规则适用对象,深交所将向公司发出退市的书面通知;
2. 公司收到深交所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交关于退市的申请;
3. 公司提交退市申请后,深交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0个交易日内,根据公司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据,作出是否同意公司退市的决定;
4. 深交所作出决定后,将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将公告公司退市的日期;
5. 公司退市后,深交所将在公布退市公告的当日起计算股票停牌期,股票停牌期持续15个交易日,停牌期结束后,股票将正式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