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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18号
邮编:257091
电话:0546-8331917
东营市教育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审批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与办学体制改革;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除外)的设立、撤并、布局结构调整和年度招生规模的审批工作;统一规划直属学校、幼儿园布局。
(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五)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提出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学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九)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全市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营市教育局科室职责及咨询电话
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外事、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31917。
组织人事科(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职责: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援贫困地区教育人员和下派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37171。
规划财务科(学校安全科与其合署):
职责:草拟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全市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承担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计划编报和经费管理工作;草拟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和教育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承担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承担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产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校舍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咨询电话:0546-8330198。
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与其合署):
职责: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设立、撤并、布局结构调整和年度招生规模的审批;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牵头组织幼儿园评估定类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校外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信息化、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咨询电话:0546-8327670。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工作,参与学校的设置、撤并、评估验收及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定工作;负责职业中专(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参与教师和校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条件装备及现代化远程教育工作;承办全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社区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参与相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咨询电话:0546-8332445。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评价、督导;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对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检查、评估、验收工作;参与评审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对被督导学校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36632。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教育系统招生、考试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法;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类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宣传、考风考纪、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和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自学考试、部分社会证书考试工作;承担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18335。
市教育宣传和评价中心:
职责: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承办“教育之声”栏目;承担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价评估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31182。
市教育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全市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
咨询电话:0546-8328450。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职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科学研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验收、评估等工作;研究教育理论并与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理念的转化及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开展课程改革试验,研究总结教学规律,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考试评价研究、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并承担本地区教学评比、学科竞赛和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进行课题规划、研究与管理,承担国家、省级重大课题的攻关研究、教育科研成果和科学理论的试验应用推广;承担市教育学会及各分支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用字管理等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委员会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18225。
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职责: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开展体卫艺和国防教育教研、教改等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31210。
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职责:负责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东营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科室参与教育系统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32241。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挂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学校教学条件装备、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校园环境建设及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实验课开设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活动;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勤工俭学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技术教育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校办企业和校园经济的规划建设;指导监督中小学生统一用品和学校装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图书报刊进校的审查与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校方责任险实施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27725。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546-832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