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社会组织平台年检入口
2021辽宁社会组织平台
2021辽宁社会组织平台年检入口:http://mzt.ln.gov.cn/lnsshzzwssp/
(一)网上填报。从2021年2月1日起,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首页“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辽宁民政(http://mzt.ln.gov.cn/)首页“社会组织平台”,登录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年检管理”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帮助)。
(二)财务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
(三)年检初审。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保存数据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纸质文本,经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后,连同财务审计报告等其他相关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监事会(监事)初审。
(四)年检审查。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网上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书,连同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会/监事初审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按页码顺序上传完整的PDF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系统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年检工作需要,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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