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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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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社局网站权威提供菏泽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人事考试、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综合人社信息。
菏泽市人社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室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8:00(夏季时)
8:30-12:00 14:00-17:30(冬季时)
联系电话:0530-5310885
传真:0530-5037866
菏泽市人社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政策,逐步提高相关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有关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八) 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市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组织落实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