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http://yct.sh.gov.cn/repeal_yct_portal
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
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入口:http://yct.sh.gov.cn/repeal_yct_portal
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办理流程图
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操作指南
一、输入网址:http://yct.sh.gov.cn/repeal_yct_portal进入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以下简称注销平台)页面,点击“我要注销企业”。
二、显示“办理须知”,阅读后勾选“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三、选择“企业自行办理”或“代理机构办理”。
四、进入“验证企业身份”环节,以下三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登录。
五、点击“查看注销前置审批目录”,查看企业是否涉及注销前需经批准的事项。
六、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企业目前的情况。
七、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企业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八、对注销程序进行选择,注销程序分为:简易注销、普通注销两种。选择相应注销程序,并进行信息填写。
九、简易注销。
1.选择简易注销后,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并按照提示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平台办理跟踪页面。
2.点击“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3.根据提示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勾选“已阅”点击“确认”进入下一步。
4.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击“保存并公示”完成简易注销公告。
5.点击“确认”完成简易注销公告提交。
6.企业应当在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20日内向登记部门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也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消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7.简易注销公告提交后,可通过注销平台办理跟踪页面查看简易注销公告情况。
8.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注销完成后平台显示简易注销办结状态。
十、普通注销
1.选择普通注销的,在注销平台信息填报页面填报清算组备案信息及委托代理人信息。点击“点击此处进行清算组备案”。
2.公示系统填报清算组信息。
3. 点击“预览”后,可以查看已填报的清算组备案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4. 公示系统提示企业“除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信息,其他信息备案后不能修改”及“申请人需要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本网站上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点击“确认备案”完成清算组备案并对外公示。
5. 在公示系统查看清算组备案页面,企业点击“修改”可对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信息进行修改,但不可撤销备案。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并对外公示
6. 企业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的,注销平台填报页面会显示公示系统债权人公告发布链接。
7. 点击上一页面中的“点击此处进行债权人公告”链接后,跳转至公示系统债权人公告发布页面,公示系统提示企业“是否已进行清算组备案”,若企业尚未进行清算组备案,则无法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选择“是”后,进入债权人公告填报页面。
8. 企业填报市场主体解散事由、债权申报联系人、债权人申报联系电话、债权申报地址等信息。
9. 企业在上一页面点击“预览”后,可查看已填报的债权人公告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10. 公示系统提示企业“公示后不能修改”及“请于公告期满后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企业点击“确认公示”后完成债权人公告发布并对外公示。债权人公告发布后不可撤销、修改。
11.填报涉及海关业务情况及预约银行账户撤销信息
12.勾选“确认”并点击“提交”后,所有信息填写完毕。
13. 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填报清算组信息并公示的企业无需前往线下窗口办理清算组备案,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无需在报刊上刊登注销公告。待公告期(45个自然日)满后,注销平台办理跟踪页面“市场监管注销登记”板块提示公告期已满并可供企业下载打印注销登记材料,企业备齐相应注销材料前往指定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14.注销完成后,注销平台办理跟踪页面显示各环节办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