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人社局关于2019衡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衡阳人社局关于2019衡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衡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衡人社函[2019]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要求,现就 2019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继续教育培训主题
根据省厅要求,2019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一带一路与开放强省。
二、扎实开展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整体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我市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公需科目、各系列组织的专业科目面授或网络培训。
衡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施教机构实施培训后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网上施教单位网上申请(附件1),经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放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证书。
申报2019年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凭继续教育登记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换取继续教育证书(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将作为聘任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职称评审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二)2019 年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 2014—2018年;具有硕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为2015—2018年;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为2017—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