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湖南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通知
2018年度湖南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通知
湘人社事函〔2018〕4 号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4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参保单位应于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按本通知要求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人员2018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二)申报方式
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分传统模式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参保单位认为申报资料数据不宜通过网上传输申报的,可选择“U”盘加纸制报表的传统模式申报。参保单位2018年需申请网上申报的,填报《2018年度网上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样表见附件一)并传真(传真号:0731-84900294)或送至省机关事保中心公共业务科前台服务窗口(以下简称前台服务窗口)。未提交《确认表》的参保单位默认按传统模式申报。
(三)申报流程
1、传统模式
(1)领取申报资料。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带U盘到前台服务窗口拷贝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即职工花名册数据盘,样表见附件二)。
(2)填录缴费工资。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6〕40号文件规定统计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在《申报表》中填录本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计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项目的有关数据(须填报职务或技术职称及岗位、工资发放起止月份、年缴费工资总额等),保存后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
(3)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专管员将打印的《申报表》交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或在本单位公示《申报表》,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前台服务窗口。
2、网上申报
(1)获取登陆账户。2017年已采取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沿用原帐号、密码。2018年新增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前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确认表》后,告知参保单位网址及网上登陆帐户、初始密码(参保单位应及时修改登陆密码),同时请该单位及时加QQ群(618368816或138778218),我们安排工程师全程指导操作。
(2)填录缴费工资。登陆指定网址,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申报”窗口进行“职工花名册”更新后下载“职工花名册”,在数据模板中填录本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计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项目的有关数据(须填报职务或技术职称及岗位、工资发放起止月份、年缴费工资总额等)。
(3)生成申报资料。填录数据确认无误后,将“职工花名册”数据导入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确认后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
(4)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专管员将打印的《申报表》交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或在本单位公示《申报表》,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前台服务窗口。
二、经办机构审核
前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参保单位申报资料,根据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不同职务或技术职称及岗位对应的平均缴费工资水平查验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对缴费基数申报异常或较2017年度下降或上升幅度过大的参保人员及单位进行重点核查,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核定结果反馈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岗平工资)公布15个工作日后,参保单位到前台服务窗口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通知单》,同时拷贝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额核定明细表》,将基数核定结果告知参保人员。参保单位据此标准代扣代缴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费(已按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拦头保底完成缴费工资基数核定的单位,将于新基数启用的当月补缴2018年1月至启用新基数上月的差额缴费部分)。
四、工作要求
(一)2018年是新制度经办实施的第二次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申报内容在去年基础上新增了职务或技术职称以及年工资总额两个项目。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督促所属单位抓紧到前台服务窗口拷贝和领取申报资料,认真做好2018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二)各参保单位应确定一名懂政策、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正式工作人员作为养老保险专管员,具体承办本单位的养老保险事务。专管员应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如确属工作需要人员变动的,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省机关事保中心公共业务科申报变更有关信息。
(三)鼓励使用人社通网上申报系统。目前已有近1000家参保单位选择采取网上申报,经办效率大为提高。建议可以选择采取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通过人社通平台开展业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如遗失人社通帐号及密码的,请在QQ群(618368816或138778218)询问,我们安排专人回复处理。
(四)参保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申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基础信息填报必须准确、资料完整,不得瞒报少报漏报多报及弄虚作假。同时,统计申报的个人缴费工资及变动情况应当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认可或单位公示确认,签字或公示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符合湘人社发〔2016〕40号规定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到元(保留到元,角分全舍)。
(二)2018年度全省岗平工资公布前,暂按参保人员2017年度已经核定的缴费基数征缴收费;2018年度全省岗平工资公布后,核定参保人员2018年度缴费基数,并据实结算差额。
(三)全省岗平工资未公布、缴费基数未核定前,参保单位有在职人员减少异动(如调出、退休;每月异动时间为当月13日至次月5日,节假日顺延)时,应先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表》,单独申报减少人员2018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有在职人员增加异动时,填报新增异动表须同步申报增加人员2018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
(四)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后,其余月份只需申报人员增减。参保人人员当年个人缴费工资项目发生变动的,当年不变更,纳入次年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依法依规及时申报缴费工资基数。2018年度全省岗平工资公布后,参保单位仍未按规定申报2018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暂按2017年度核定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征缴。参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重新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并结算差额。
省机关事保中心公共业务科联系人:夏文君,联系电话:84900294。
附件一:《2018年度网上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确认表》
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
附件三:2018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资料、填报注意事项及缴费工资基数计算说明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2,3).docx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