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入口
2024淄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入口
2024淄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入口一: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dzb.yxlearning.com
2024淄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入口二: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zibo.gov.cn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学 习 考试平台”登录学习。
2024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知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型职业农民、技能人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习依托“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dzb.yxlearning.com)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学习考试平台”登录学习。
(一)公需科目
1.必修课20个学时,包括中国特色**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系列课程;选修课10个学时,包括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系列课程。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年度积分”2000分以上的可按规定折算选修课相应学时。
(二)专业科目
1.必修课20个学时。需要在服务平台学习取得。
2.选修课40个学时。一是可以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的学习或认定取得,其中,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等活动,活动成果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二是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学习取得。
3.服务平台提供56个系列(专业)336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其中选修课分别配置10学时、20学时、30学时、40学时的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三、学习形式及途径
1.网上办、掌上办
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平台学习、考试、缴费、打印发票、学时申报、学时审核、证书打印、下载电子教材等全程网办;通过电脑端服务平台首页扫码下载“淄博专技培训”APP,可在手机端完成学习、缴费、考试。
2.必修课学习
公需科目必修课和专业科目必修课在服务平台完成。对于公需科目的学习,系统提供练习题,可先做练习再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对于专业科目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弹题提问,学员回答正确后方可继续学习。
3.学时折算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56号)执行。
4.补学
补学2020—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可分别点击“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平台”、“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平台”栏目,选择相应年度课程进行学习。
5.数据共享
卫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员及学习数据自动推送至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自动认定相应学时,无需个人手工申报。
档案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可折算相应专业科目学时。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系统入口批量导入合格人员学习数据。无法导入的,可由专业技术人员上传证明材料,由单位认定学时。
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平台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自动认定学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6.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金蓝领”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依据,并折算相应专业课学时。
四、时间安排
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五、联系方式
(一)服务平台、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1.继续教育服务平台:0531-68962778
2.市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2342199、2791839
3.区县继续教育主管部门
张店区:2869921、淄川区:5289826
博山区:4110146、周村区:6195235
临淄区:7363508、桓台县:8183758
高青县:6967136、沂源县:3221191
高新区:3581158、经开区:7870210、文昌湖区:6030168
(二)继续教育单位管理员QQ交流群:75567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