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http://xt.e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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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仙桃市沔州大道北侧九局。现有干部职工665人,其中在岗人员472人,退休人员193人。公务员452人,社团、工勤人员20人,党员457人,大专以上学历310人。局机关内设9科2室,所属工商所19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3个。2005年至2014年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二)负责全市各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折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本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注的保护。(十一)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四)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5号 邮编:43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