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www.96520.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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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设置1、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与报告;负责文秘、信访、重要会务、档案、宣传、信息监控、目标管理、综治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组织制定并实施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和分析。2、人事处负责局组织、人事、外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和党务、共青团、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文明创建。3、规划财务处承担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的起草;负责局财务计划编制和管理;编制道路运输站(场)建设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4、稽查安全处依法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负责全省运政装备的管理。5、城际城乡客运管理处承担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管理工作;负责跨省、市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国家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许可;承担抢险、救灾等紧急道路旅客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指导全省农村客运发展。6、城市客运管理处承担出租车客运和归口交通管理的城市公交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考试范围、标准;指导和监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的稳定和发展。承担指导城市客运、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营运的具体工作。7、货运管理处具体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道路运输)及货运站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交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货物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8、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具体实施机动车维修与维修质量检验的管理工作。起草机动车维修开业的地方标准;指导全省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监督运输企业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负责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工作。9、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具体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人员的许可;起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开业的地方标准。10、监察室负责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督察及责任追究,并查办有关违纪案件;负责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与监督;负责本级道路运输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承担道路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指导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11、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投诉热线:96520联系电话:85260199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186号丽阳国际商务中心技术支持:8526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