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http://www.hncz.gov.cn/kj
2020河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
2020河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http://www.hncz.gov.cn/kj
2020河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集中采集阶段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增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请随时进行更新。
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 平台 (http://www.hncz.gov.cn/kj/)、 或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nzwfw.gov.cn)等方式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 相关材料, 提交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转发的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信息采集的公告,备受关注的河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终于即将开始,更多信息可以关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会202013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有关县 (市)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 决定自2020年10月 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同时河南省会 计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集人员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一)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包括:
1? 出纳;
2? 稽核;
3? 资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 的核算;
4? 收入、 费用 (支出) 的核算;
5? 财务成果 (政府预算执行结果) 的核算;
6? 财务会计报告 (决算报告) 编制;
7? 会计监督;
8?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 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总会计师 (财 务总监) 的人员, 属于会计人员。
二、 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 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 (区、 市) 进行采 集;
(二) 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 住地所在县 (区、 市) 进行采集;
(三)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 按学校所在县 (区、 市) 进行采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 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
根据有关规定, 全日制在校生勤工助学或实习不视为正式从 事会计工作经历。
三、 采集时间
(一) 集中采集阶段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新增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三)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请随时进行更新。
四、 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 平台 (http://www.hncz.gov.cn/kj/)、 或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nzwfw.gov.cn)等方式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 相关材料, 提交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