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汇总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单位职工因工负伤,保险公司支付了一部分伤残补助,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呢?哪些情况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呢?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六十六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五:保险赔款;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提示:如果属于文件规定的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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