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细化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办法 对内外资一视同仁
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作为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的配套实施细则,《办法》细化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具体办法,这意味着,央行正式开放银行卡清算牌照申请,而目前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银联一家独大的局面将被打破。
靴子落地:对内外资一视同仁
《办法》提出,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如要进一步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清算服务,则应依法申请设立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
央行表示,在机构准入涉及的设立条件、办理程序、业务管理等方面,《办法》对境内和境外投资者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均同等对待,作出统一要求。
早在去年,央行就起草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并于去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准入条件,不少外资机构担心准入的“玻璃门”。此前,有海外组织等担心,中国监管部门或让外国银行卡公司通过国内联合组织运营,并试图令他们与当地公司和政府结成伙伴关系。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也曾表示,相关规定和要求适用于所有清算机构,不存在所谓外资和内资合作才能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或者单单对外资机构进行数量限制。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表示,开放从整体上来说,是有利于整个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的,而银行卡清算市场,又是整个银行卡产业当中很重要的环节,整体上有助于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来说,这个领域适度竞争是有利于效率提升,最终对于持卡人、对于商户,能够享受更加低成本的、更高效率的、差异化的、多元化的服务。”
华南某大型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向南都记者表示,随着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国内的银行卡清算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有利于建立健全银行清算服务市场化机制。
此外,杨涛表示需要警惕开放市场后出现极端情况,“未来也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比如说出现大量的机构、过度竞争,因为从国际经验来看,为了达到规模经济和服务效率的最佳平衡,这个市场往往是有限度竞争的。”
强调清算机构使用自有品牌
据央行披露,截至2015年底,我国累计发行银行卡54 .42亿张,全年银行卡消费55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96%。银行卡清算市场容量还在不断扩大。
对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人民银行在《办法》中明确提出品牌管理要求,强调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使用其自有的或者出资人所有的银行卡清算品牌。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出资人品牌的,应依法履行相应的商标转让或授权使用程序并进行备案。银行卡清算机构拟使用境外银行卡清算品牌,且拥有该品牌的境外机构已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应将该服务从境外机构迁移至该境内机构。
对此,杨涛表示,《办法》的意图很清楚,用自有的或股东授权的,有利于维护银行卡清算品牌与其技术标准、业务规则、交易处理的有机统一,确保银行卡清算服务的一致性。
杨涛对南都记者表示,这是进一步落实去年国务院开放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决定,说明《决定》已经落实到操作层面,申请工作将尽快展开。
有了《办法》后,国际卡组织、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等符合条件的境内境外机构都将有章可循地参与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这意味着银联独领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的格局将被打破,第二家甚至第三家“银联”可能很快破茧而出。
此前,包括万事达和V ISA在内的国际卡组织、支付宝以及工行等都表露过,待时机成熟,有意愿申请清算牌照,这也就意味着,银行卡清算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竞争。
此外,为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发展,人民银行除了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外,将加强银行卡清算市场的监督管理。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无证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适时出台配套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对银行卡清算机构的业务经营、内部控制、清算风险、信息安全等监管,并加强对境外机构提供跨境外币银行卡清算服务的监测,防范银行卡清算业务的系统性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确保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