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和上市是一回事吗(ipo和上市有什么区别)
ipo和上市是一回事吗?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首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ipo和上市。其实,ipo和上市是两个概念,并不是同一个概念。ipoo是企业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而上市则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再进行股票的流通。所以,ipo和上市的本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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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相关规则,小兵对觉得需要总结一下,现将总结的要点分享给大家,如果理解不到位可留言讨论交流。
一、主要体会
•时间很友好:对新申报企业基本上没有影响(创业板4月27日)
•过渡很丝滑:成功经验借鉴,反馈意见回复丢失的情形
•定位再明确:统一明确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原则性定位
•元宵变通宵:本质内容变化不多,形式上需要修改的内容和增加的文件很多,签字盖章流程都是很大的挑战。
二、主板注册制过渡期安排
•征求意见稿发布不影响IPO新申请材料的申报和受理;
•不同情形处理:①领取批文的,继续发行;②通过审核的(可以选择继续批文程序,也可以申请注册制后去交易所申请审核、注册程序);③过了初审会的后续交易所上市委审核;④已经出具反馈意见并回复的同时平移相关审核成果(有的没有问询意见,有的还会有一轮或两轮)
•注册制后不符合新的财务指标要求的,可以新老划断,但是其他方面需要满足。
•全面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沪深交易所主板、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也涉及已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
•规则发布(不是征求意见稿)十个工作日(不是十天)内,平移在审企业;
•平移受理顺序不代表审核顺序,按照最初的受理时间;
•中止审核的,继续中止,情形消除,继续审核;
•在审企业新规则要求报送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书,时限延长至本所受理申请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
•科创板和创业板在审企业,规则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规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
三、主板IPO财务指标分析
•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IPO不同板块财务指标
四、三大板块的战略定位
•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五、中止审核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保荐人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应当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
(一)相关主体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二)发行人的保荐人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措施,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三)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施一定期内
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四)发行人及保荐人主动要求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理由正当且经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同意;
(五)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主板交易制度变化
•变化:①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②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③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不变: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特别提示:主板改革后,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包容,投资者审慎决策。
来源小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