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加班工资怎么算?10月7日上班算几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法定节假日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工资报酬,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在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雇主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工人在假期加班。
根据国务院放假规定,国庆节共放假7天。但这7天只有1-3日是法定假日,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资,该费用不得以调休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费。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按照该方法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加班7天,将可获得最少1711元加班费(但该加班行为违法)。
个人建议:
如果你在节庆期间加班而没有加班费,你应该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部门投诉,并在要求权利保护时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你不能领取工资,工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保护他们的权利。首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投诉,由其调查和处理。第二,如果在支付加班费方面有争议,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并要求雇主支付工资和法律规定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依法维权时,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注意收集时间证据,如时间卡、单位膳食记录等,应当注意仲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此外,针对个别单位向加班职工发送“红包”,将“红包”视为员工超额工资的现象,LV科长表示,“红包”是对职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赞扬,类似于年终奖励,但在节日期间却不能加班工资。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编制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并向劳动保障监督机构报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问题一: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贰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看了您的叙述,7.5好像不合规定,应为8才对
问题二: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是怎样算的?国家规定:平时工作超过8小时外的算加班,加班要150%工资;周六,周日加班要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要300%。如果不符合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员工个人除拿到应该得到的原加班费,还会得到50%-100%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问题三:一般加班费怎么算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国家标准,用我的理解写成白话给你
*1.5,就是你每月所得工资除以每月的法定工作日,是你每天工资,除以8是你每小时的工资,这个数字乘以1.5是平时加班,就是非节假日加班的每小时加班费用,乘以处是周六周日的每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则是国家法定节日,像元旦啊,国庆啊这些节日的每小时的加班费。
希望我能说明白了
问题四:2015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小时工资怎么算 1、加班费支付原则:《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以下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按300%支付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2015年全年放假安排,除法定节假日,其他调休的算休息日加班,按200%支付加班费。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问题五:劳动法规定的周六周日加班的工资怎么算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问题六:2015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2015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七:法定节假日加班为三倍工资怎么算?你算的不正确。
正确的算法是:1500/21.75*3= 206.89元
问题八:2016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三倍加班费春节为法定节假日,2016年放假七天(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其余四天为周末或周末调休)。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月薪÷21.75*加班天数×3。
其余四天,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如后续没有调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月薪÷21.75*加班天数×2。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问题九:如何计算法定休息日延时加班工资?根据你说的情况,无法给你一个准确的数字,你还要看你公司和你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你们的加班时间是否有补休?如果有补休的,你不能要求加班工资,只有10月1日早上的7个小时,你才可以要求,那是法定的休假日,再者,你们公司的工资方案中是怎么做的?我假设你一个月的月薪是3000元,那你单位可以给你做成月基本公司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其他福利400,再加一项是加班费1800,你觉得你的加班费够了吗?
还有,你们实行的是倒班制度,不能按标准工时制度来算,应该考虑综合工资制度,不是说你白天没干或,晚上干活了就是加班了,一般倒班的制度都是按一周一共工作多少时间来核算的,所以说,如果随便给你算个加班费,是对你不负责任,而且要是有我说的前面几种情况,或许你更本拿不到加班费呢。
问题十:劳动法的工作时间规定,及加班费计算方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楼主所述已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国庆节放假有工资吗国庆放假7天 这7天工资该怎么算
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10月7日。
其中10月1日至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其中10月4日至10月7日为周末或者调整。该四天用人单位不需支付支付。之后的补班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需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4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