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环保法亮点,新环保法最大亮点
2021年新环保法实施细则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由原6章合并为5章,限定为生态环境部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一般建设项目、海洋工程项目、核与辐射项目。在技术评估和审查阶段,增加审查过程中发现擅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对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移送处罚的有关表述。在总则中,增加了生态环境部和技术评估机构主动服务、加快审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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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名录》包括7条正文和包括55个一级行业、173个二级行业的表格。
聚焦重点,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严格把关;科学合理,尽可能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对应;宜简则简,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做适当简化调整;制度衔接,对可以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监管的,名录中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
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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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采用经济特区立法形式,对上位法的部分规定进行了变通、细化,将“排水户分类管理”“排水管理进小区”等先进排水管理改革经验予以固化,对排水以及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明确排水设施建设“三同时”和“雨污分流”要求、规范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和移交程序、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小区排水管理、强化排水设施和排水行为管理、加强排水设施保护,七大亮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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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1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0万元。
2021年新环保法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2021年新环保法实施细则解读
2021年新环保法实施细则解读:1、刑事责任;2、行政责任;3、民事责任。
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在环境法规的实施中,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要追究法律责任,分别给予刑事、行政、民事三种不同的法律制裁。
刑事责任: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是指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公共财产或人身死亡的严重损失,已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构成危害环境罪需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
2、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该行为违犯刑法应受到处罚。
行政责任:违犯行政法规造成一定的环境损害或其他损失,但未构成犯罪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负行政责任。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并承担行政责任需具备两个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和过失;
2、有违犯行政法规的行为。例如,违反“三同时”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性污染事件;违反森林、文物保护、自然保护法等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民事责任:公民或法人因过失或无过失排放污染物或其他损害环境的行为,而造成环境污染、被害者损失或财产损失时,要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民事责任需具备四个条件:
1、有损害行为或其他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
2、造成了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损害后果;
3、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失或无过失损害环境的行为。民事责任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其他法律责任合并使用。在民事责任中,主要形式是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2021年环境热点事件有哪些
2021年环境热点事件有:
热点一: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将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期间及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以商流为核心、物流为基础、信息流为先导、资金流为支持,流通产业将不断夯实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作用。
热点二:2021年消费品市场将快速增长,助推双循环发展新格局。2021年中国疫情防控的胜利成效将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活动和居民商品消费、服务性消费将全面恢复到正常状态,经济增长、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将比2020年明显加快。
热点三: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应对模式挑战,融入国内大市场未来可期。通过出口转内销推动国内外标准的加快对接,实现外贸企业的转型升级。
热点四:农产品流通助力乡村振兴优势凸显,批发市场升级转型加速。2021年农产品市场在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渠道优势将更加凸显。
热点五:餐饮市场止跌回暖,绿色消费与厉行节约成行业共识。中国餐饮业将回归拉动市场消费的引擎地位。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将在餐饮业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