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规则(新三板交易规则详解)(1)
新三板交易规则
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发布,新三板做市交易开始运行。
昨天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票交易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股票流动性指标》两项新规。
新三板交易规则详解
具体来看,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共十一章,即第12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具体来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票交易规则》有十个章节分别对两项新规进行了细化,供大家参考。
新三板交易规则主要有:
1、竞价交易
与前几章一样,在竞价交易制度下,市场竞价交易采取收盘集合竞价方式,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共十分钟。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将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在确定收盘价后再确定收盘价。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
股票交易委托方式包括自主报单和证券柜台,也可以向券商,即券商授权委托代理机构的报价进行匹配。
各证券营业部的报价在其开市前,以“电话委托”、“触摸屏”、“远程监督”、“挂单”等方式登陆市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开市前时段接受买卖委托。
每个营业部的主张交易编码规则、报价分别与非“买入”或“卖出”时选用新代码不同,上市当日有效报价优先采用3位数字代码,次日自动“卖出”,以上市为主。
投资者可点击“04”查询“卖出”菜单详情。
2、报价交易
无委托撤单交易,仅委托买卖同一证券时,买入价与卖出价一致。
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投资者可以报“无买卖报价”的市场委托买卖